《实施意见》指出,要通过全面加强包含基本药物在内的药品质量监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抓好中标药品配送的监督管理等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可靠、可控、可查、畅通的新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服务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
《实施意见》明确,要从落实基本药物新标准提升有关工作、加强包含基本药物在内的药品质量监管、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搞好药品配送监管,推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抓好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等九个方面,加大对基本药物在内的药品质量监管力度,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