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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局五项措施强化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

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同一大药房 发布时间:2011-06-17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1-06-17  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领域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今年来,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全面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5人次,检查涉药单位85家次,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9起,罚没款5.72 万元。
    一是明确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积极开展药品整治绩效评价,推进分类监管,强化对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同时,加强统一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把专项工作与日常监管、跟踪检查、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力求取得实效。
    二是统筹部署,突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注重研究深层次问题,突出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药品广告和特殊药品等重点,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实施质量管理规范和追溯,有效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确保流通环节药品质量安全。
    三是重点排查,摸清假冒药品源头线索。结合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机制,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区域和企业作为重点对象,以保健食品、化妆品、消字号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为重点品种,加大检查力度。同时,按照查处假药"五不放过"原则,对查出的非药品冒充药品一概追根溯源,认真摸清产品的由来,净化源头。
    四是严格执法,严肃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强化部门联动,对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以及标示虚假、无效批准文号的产品冒充药品的,一律立案查处,并力争在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整治违法药品广告、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五是大力宣传,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利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通过网络发布、短信平台等多种途径及及时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要求及省市局相关文件精神传达落实到位。同时,利用新闻、报纸、广播等载体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危害性认识,营造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