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4日 发布 |
2010年10月以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开展全国互联网医疗保健和药品信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集中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了集中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的专项行动。通过自查自纠、检查督办、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等方法集中治理,把治疗糖尿病、高血压、性功能障碍等疑难杂症信息做为重点监测对象,对存在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广告信息的企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对35家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交易服务证书的药品企业,责令1家整改、终止6家相关信息服务;对19家未取得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的网站,移送通信管理部门予以关闭。 |